中国国内经历公证,海外公证书代办服务
2019-11-22 07:51:16
经历公证
办理经历证书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当事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应详列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什么单位做什么工作或任何职务。有职称的应提供职称证书,如工程师证,厨师证、驾驶执照等(上述证书应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档);
(3)当事人的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注意:所有高清扫描件,不能是手机软件扫描,手机拍照等,不能有水印等人工处理。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与原件1:1大小。
公证书是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请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经公证处审核发现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保留做出不予受理申请人公证申请的权利,公证处保留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的权利;
委托中国公证处海外服务中心(CNPO)授权代办所需材料
- 授权委托书(DocuSign);
- 身份证扫描件;
- 海外居住证明。
中国公证处海外服务中心(CNPO)提供免费咨询,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我们的客服电话:(424) 382-3564(美国)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纽约时间上午 9:00上班 – 洛杉矶时间下午 6:00下班
Last Update Date:8-31-2020
无犯罪证明代办
您好,您办理无犯罪证明是去哪个国家使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