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领事认证要求,领事认证申请表
2022-12-01 02:14:14
伊拉克领事认证要求
1、食品进口需提供健康证明。
2、不认证肉类、奶类食品。
3、单据类的商业文件(不能由公证处出具)送使馆经商处认证(仅周二收发件)。
4、伊拉克籍学生的学位、学历、成绩单公证书需自送使馆。
5、自2018年5月2日起,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认证,须提交由德国TUV莱茵公司或BV必维国际检验公司出具的符合性证书(COC),未在名单内的货物同样需要上述检验公司出具符合性核查(COI)作为认证附件。
6、中国外贸企业须按照德国TUV莱茵公司官网或必维集团官网公布规定,准确填报申请表,依据产品类别,明确应提交的文件是认证报告(COC)还是检验报告(COI),并须向中国境内的德国TUV莱茵公司或必维机构申请。 附:必维COC式样、德国TUV莱茵公司COI式样:第一页、 第二页
7、办理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以下两种情况须同时递交合同复印件:
A、申请公司与伊拉克政府签订的项目(不包括投资类的政府项目),不递交符合性证书(COC、COI)及进口许可证。
B、发票金额超过壹佰万美金。
8、公司申请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认证时,如收货人为伊拉克国有石油公司,必须提交符合性证书(COC或COI)做为附属审核材料。(此信息2019年4月26日发布)
9、经营两用化学品的投资类公司,办理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认证,需递交伊展览总公司出具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以便审核。
10、原产地证和商业单据必须先办理外交部认证再办理伊驻华使馆或商务处的领事认证(2020年3月9日发布)。
11、发票、产地证类型公证文书的有效期为半年有效(2022年7月25日发布)。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领事服务网仅供参考
Last Update Date:12-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