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Agreement
代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服务方):China Notary Public Office (CNPO)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委托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公证书的委托代理服务或中国外交部与各国驻中国的使领馆(大使馆/总领馆)的个人或公司公证书的认证委托代理等服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出生公证书,中国结婚证公证书,中国无犯罪公证书,中国委托公证书等。
二、结算及费用支付方式
1、结算货币: 美金USD,人民币CNY。
2、支付方式:银行卡,信用卡,ZELLE,Alipay。
2、费用不包括:偏远地区超范围派送费 ODA;
三、服务说明与风险提示
1、申请人须持有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有效护照(以相关行程的返回日计算)或有效的个人证件。
2、办理公证书到取得公证书的时间预估,仅供申请人参考,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变化。
3、取消政策:委托代理服务不可取消、不可转让、邮寄费、服务费不可退款。
4、银行卡付款退款:如果是银行卡/信用卡付款,有4.5%的交易费无法退款。
5、不是所有“申请”,保证100%办理成功的,无法办理全额退款。
6、办理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2个月,如果超过2个月,可以选择无条件退款。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合同范围内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合理要求。
2、批准文件是甲方申请前往相关单位、国家或地区的相关部门行使的权力,即便甲方得到乙方的指导和尽责协助,且甲方完全符合条件,仍存在被拒的可能性。
3、即使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指导提供了申请材料,但是相关单位或国家的使领馆仍有权要求进一步补充材料。
4、因甲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提供法律文件的内容或程序存在瑕疵、放弃、未及时支付应承担的各项费用等)而导致申请被拒绝,则所有风险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各单位或使领馆的要求,如实并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提供个人各项法律文件及各项资料的正本、复印件或公证件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因甲方不能及时完整提供资料给乙方而造成的对申请不利的影响,甲方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其提供的材料及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管理,便于查询。
2、乙方准备好相应材料后,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办理,不得无故拖延,若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任意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的30%计算,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权威机构确认后,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美国的法律管辖并根据美国内华达州的法律解释。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本合同可作为甲、乙双方申请仲裁或诉讼之依据。
七、保密责任
1、乙方认可其员工及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意志。乙方不得将所了解的甲方信息及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依法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对于甲方因委托代理服务需要提交乙方的全部资料除应上交相关部门的以外,在代理服务完成以后,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遗失,乙方须对甲方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申请档案,非涉案人员不得查阅、摘抄、复制。
八、其他
1、本合同所列条款之未尽事宜,或根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需修改、变更本合同时,提出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条款的修改、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点击同意上述合同时,本人(甲方)已认真查阅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且本合同相对方已对协议中有关风险、责任等条款内容进行了明确的提示。同时,本合同相对方已按我方的要求就全部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我方对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该合同约定严格履行。